第一章 苦逼的马刺-《NBA之中国力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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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第二名球员叫做约翰-比斯利,他是去年5轮第5顺位的球员,但是今年才正式打球,新秀赛季场均19.7分12.8个篮板球,也是aba一霸,而且这位老爷子队丛林队可是忠心耿耿,一直在这里打了5个赛季,这在aba球队是不多见的,目前比斯利老爷子是达拉斯丛林队的得分王,篮板王,不过老爷子巅峰期很短,只有前四个赛季,第五年受过一场大伤,复出之后已经不复当年之勇了。

    这第三位球员,他叫幸幸那特斯-鲍威尔,这位比前两位还草根,维尔加是第三轮,比斯利是第五轮,鲍威尔在选秀的时候足足等了八轮才听见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这里普及一下nba的选秀轮次限制,早年nba选秀是没啥限制的,只要有球队选,那就继续,像是1973年的nba选秀,足足选了20轮,第20轮,其他球队都不选了,只有布法罗勇敢者队还在选,1974年,nba实在是忍不了了,把选秀轮数缩短到了10轮,1985年又缩短到了7轮,1988年变成了3轮,1989年只进行两轮选秀一直沿用至今。

    新秀赛季的鲍威尔场均能够拿下18.3分9.0个篮板球,他在丛林队打了三年的时间,基本上就是19+9的水准,第二年,丛林队又来了一个叫格伦-库姆斯的后卫,他在丛林队打了3年,场均能够拿下20分送出4次助攻。

    从人员配置你可以明显看出来,刚刚建队的达拉斯丛林队实力还算是不错的,刚刚建队假拿到了aba战绩榜第二名的好成绩,并且连续五个赛季杀进了季后赛,但是他们统统都没有拿到总冠军,除了第一个赛季打进了次轮,其他赛季全部首轮被人干掉,克里夫-哈根两个赛季之后因为战绩不佳被解雇,期间球队老板希望改改名字换换手气,把达拉斯丛林改成了德克萨斯丛林——达拉斯就在德州,这名字改不改都一个鸟样,战绩也是一个鸟样,第二年,霍尔特又把球队名字改成达拉斯丛林,这下好了,球队连季后赛都进不去了……

    1972-1973赛季,达拉斯丛林队首次无缘季后赛,本来球市就小,这战绩也是越来越挫,更没人喜欢看比赛了,球队濒临破产,1973年3月26日是丛林队在达拉斯主场的最后一场比赛,达拉斯丛林对战卡莱罗娜美洲狮,这一场充满纪念意义的比赛仅仅有134人现场助威。

    这个赛季打完,球队老板都快没钱发工资了,球员是走的走,跑的跑,该干嘛干嘛,就在这个时候,一支由36位圣安东尼奥的商人团组团买下了丛林队,并且把球队搬到了圣安东尼奥,给球队重新取名为“马刺”,很多人不知道马刺是啥,现在讲讲,你经常看那个武侠小说,男猪脚长发飘飘,玉树临风,骑着小白马,“驾驾”去找自己的梦中女神,这个马刺就是附着在靴子侧面的尖锐金属,男猪脚每一次用脚踢马的腹部的时候,这个尖锐的金属就会戳马的肋骨,从而让他跑的更快,马刺队起源与牛仔文化盛行的达拉斯,而马刺就是牛仔必不可少的东西——马表示,我tm招谁惹谁了。

    马刺队开启了了新篇章的同时,也迎来了球队历史上的第一任巨星,乔治-格文,据传这位仁兄是漫画《灌篮高手》里面泽北荣治的原型,格文原本在维吉尼亚大地主(aba的一支球队)打球,后来被马刺队直接重金买下,格文身材偏瘦,身体条件也不是属于顶级,当时球队给他的定义仅仅是一名出色的一流球员,来辅佐里奇-琼斯的,后者是当时马刺队的领袖,也是达拉斯丛林队的旧臣,在这个赛季开始之前,已经在这里打了五个赛季,场均基本上是18分8个篮板球的水准,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格文去了马刺队之后,成为了球队乃至留名球队历史的超级领袖,格文这个人球风比较优雅,其招牌动作就是挑篮,突破篮下之后把球看似是随手一抛,篮球在空中划过一个美丽的弧度空心入网,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百度一下,我的嘴笨,描绘不出来。

    格文一入马刺队之后, 迅速成长为球队的领袖人物,原来的中锋里奇-琼斯则是成为了二当家,而一位叫做詹姆斯-塞拉斯的大爷则是三当家,1973-1974是马刺队搬到圣安东尼奥的首个赛季,也是塞拉斯的第二个赛季,这位大爷留着络腮胡须,一头销魂的爆炸头,就像被雷劈了一般,外型比较狂野,但是球感非常好,虽然身高不高185公分,但是突破犀利,会投篮,能传球,杀手锏是急停跳投,他的绰号是“超级英雄”,因为他时常会在比赛的第四节突然爆发,取下20+的分数,一波流带走比赛的胜利,在里奇-琼斯度过自己的巅峰期之后,塞拉斯成为了球队的二当家。

    马刺队的首个赛季里,还有日后成为名帅的乔治-卡尔,卡尔其实正经是马刺人,他职业生涯五个赛季全部在马刺队度过,角色上属于第七人,场均15分钟左右的出场时间,得个7,8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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